辜朝明認為,美國房貸問題便屬於「資產負債表衰退」,美國政府應想辦法維持住 GDP,而非穩定房價,因為系統性的問題無法靠單一產業來解決。如果 GDP 不衰退,一方面能維持就業,民眾就會有錢付房貸,另一方面可以維持金融機構的收益,強化自有資本的比例。只要美國政府能維持 GDP,這段時間就讓企業去修補資產負債表,等到修復完成之後,自然就能再次出擊。辜朝明不但指出葛林斯潘失職之處,更認為現任聯準會主席柏南克(Ben Bernanke),其畢生研究大蕭條的結論是錯的!金融時報(Financial Times)首席經濟評論家馬丁‧沃夫(Martin Wolf)也曾在專欄文章稱讚辜朝明以及這本書,值得細讀!

美國的房貸問題,列出下面幾個因素:

1、  美國的房貸是無追索權貸款(non-resources loan),還不出錢的時候,只要把房子還給銀行就好了,因此當民眾面臨可能違約的時候,選擇違約只會讓自己的信用評等下降一陣子,不會有額外的負債。

2、  科技泡沫發生後,聯準會(Fed)調降利率。美國企業在 2001 至 2004 年修復資產負債表,之後 Fed 調升(短期)利率,但因企業不借錢,致使長期利率無法上升,聯準會主席葛林斯潘(Alan Greenspan)失算。

3、  華爾街開始鼓吹次貸市場(subprime), 2004 至 2006 年湧入一兆美元。

4、  次級房貸被證券化,例如「房貸基礎證券(mortgage based securities, MBS)」及「擔保債權憑證(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, CDO)」,販售給不特定的多數人。同時也因風險評估的複雜度超過信用評等機構的能力範圍,使得相關證券的信用評等不能真實反應其風險。

5、  5.2006 年房市泡沫破裂,次貸違約情況嚴重,相關證券價格大跌,持有者的資產價值跟著大跌。

6、  次貸違約讓房屋供給增加,進一步打擊房價,讓金融機構的財務狀況更加惡化。

7、  對某些金融機構的母公司而言,必須把之前獨立經營的結構性投資工具(structured investment vehicle, SIV)重新納入資產負債表,讓這些母公司的資產大幅減記。但渣打銀行就選擇放棄了旗下價值 70 億美元的 SIV - Whistlejacket。

8、  根據國際清算銀行(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, BIS)的規定,銀行的自有資本至少要達到總資產的 8%,然因次貸商品虧損,讓銀行自有資本的比例下降,就得減少放款(自有資本減少 1 美元,就需減少放款 12.5 美元),這情形同時發生在美國 8533 家銀行,引發信用緊縮(credit crunch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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